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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吊和普通行车的技术差别

时间:2020-02-22 09:17:27 点击:1291次

  冶金吊是指用于起重熔融金属的冶金、铸造等场所的桥式起重机,又称冶金起重机。冶金起重机不仅要满足普通驾驶的各种要求,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冶金吊

冶金吊

  一、防辐射热装置及防火板。

  1.起重熔融金属或热物品的驾驶室底部应设置防热辐射扳。

  2.直接受辐射热的主梁起重熔融金属或热物缘作为轨道的行车除外)直接受驶除外)。起重梁底部应设置防辐射热装置。

  3.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起吊熔融金属或热物的行车时,应在起草车底设置防车射热装置。

  4.防热辐射板应设置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直接受火焰影响的行车(如钢厂加料跨铸造行车),应在火焰直接燃烧的主结构部位设置防火板。

  6.提升熔融金属或热物的直接辐射热通道和平台布线部分应设置隔热层。

  7.运输熔融金属或热物品时,应对直接受辐射热的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双梁冶金起重机

双梁冶金起重机

  二、起重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时,应采用封闭式驾驶室,并设有**的隔热层,隔热层应为阻燃材料。

  三、冶金起重机构要求:

  提升熔融金属的冶金吊,主提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的传动链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升降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并在输出轴上刚性连接;

  2.当升降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当输出轴上没有刚性连续性或主升降机构设置一套驱动装置时,应在钢丝绳卷简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注:两套驱动装置是指两台电机、两套减速系统、一套或多套卷简装置和四套制动器。

  3.对于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6t的起重机,在设计起重机构时,其工作水平应*少高于实际工作条件要求的2级,*小工作水平不应低于M5。

  四、提升熔融金属的行车,主提升机构的钢丝纯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吊点应采用四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2.单吊点*少采用两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3.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中的相关规定,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6t。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6。

  4.提升熔融金属时,主提升机构的钢丝绳缠绕系统不应采用平衡滑轮。

  5.吊装熔融金属时,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6t时,可以使用电动葫芦作为起重机构。除JB/T9008(全部)外,电动葫芦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6.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效或传动部件断裂时,额定载荷可靠支撑。

  7.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t时,除工作制动器外,电动葫芦还应在低速级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设计额定起重量的1.5倍。

  8.选用具有高温隔热功能的电动葫芦。

  9.电动葫芦的工作水平不得低于M6。

  10.立式立式并坠落热处理工艺工件。起升机构制动器应配备紧急松闸装置。

  11.锻造行车起重机的物品应放置在支撑面上,承受有规律的冲击载荷,产生垂直位移。相应的起重机构应设置缓冲装置和松动闸门机构。

  五、零件要求:

  钢丝绳

  1.提升熔融金属或热物品的驾驶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8918规定的金属绳芯或金属股芯的耐高温钢丝绳。

  2.提升熔融金属。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2008中表44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6t的驾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

钢丝绳

钢丝绳

  滑轮

  1.起重熔融金属时,不得使用灰铸铁滑轮。

  2.建议吊推荐轧制滑轮。铸造滑轮时,应符合GB/T27546的要求。

  吊具

  1.提升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焊接吊叉,其受力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服的延伸纤维方向一致,钢板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1591-2008表1的Q345B钢板。

  2.起重熔融金属行车的起重梁下翼缘板不得有对接焊缝。

  3.起重熔融金属行车起重梁巾的主要承载件,如滑轮组侧板、吊耳板等。,当板厚超过0.04m时,下料前应进行超声检测,并达到GB/T2970-2004中表4规定的I级质量。

  4.吊装熔融金属时,应采取措施保护钢丝绳免受辐射热的直接影响,防止熔融金属溅到钢丝绳上。

  5.当行车吊运的热物工件需要进入液体介质时,应在吊钩的动滑轮组处采取防止液体飞溅的措施。

  6.用于钢厂连铸和轧制过程中搬运和堆放棒状方坯的粗行车。材料祭祀的粗齿应采用Q345钢,材料性能不低于GB/T1591-2008表1,耙齿对接;即焊接后应彻底了解接缝并退火,射线检测应满足GB/T3323BII级焊接头的质量要求;超声波检测应满足JB/T10559L级质量要求。

  7.起重熔融金属和其他危险物品的起重机构。制动器的控制应采取措施,防止接触器损坏和粘连导致控制失效。

  8.运输熔融金属和热物品时,应选择阻燃耐高温电缆或采取隔热措施。

  9.提升熔融金属或热物品的驾驶应采用司机室、远程控制或非跟式等远离热源的操作方式,并保证操作人员的操作视野。采用遥控或非跟踪操作的驾驶应设置操作人员的安全通道。

  10.除额定起重量不超过5t的电动葫芦外,提升熔融金属等危险品的起重机构应设置超速保护。

  11.提升熔融金属时,主提升机构应在上升极限位置设置不同形式的双二次保护装置,并能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当提升高度不大于20m时,还应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12.提升熔融金属时,主提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在传动链上设置两套驱动机构,输出轴无刚性连接或设置一套驱动机构时,应在钢丝绳卷筒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且大于5t的提升熔融金属的驾驶,电动葫芦不仅要设置工作制动器,还要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如果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t,电动葫芦不仅要设置工作制动器,还要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要设计额定起重量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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